2026年1月,四川在线报道了一起加盟纠纷。成都人赵鹏掏出50万,加盟了一个叫“小座茶”的奶茶品牌,从签约到关门只用了半年。更让他绝望的是后面的维权路:报警,公安机关不予立案;找检察院,被告知这属于民事纠纷;去法院起诉,答复是案件涉嫌经济犯罪,不在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内。他拿着一份加盟合同,在三个部门之间转了一圈,50万还是没有着落。
赵鹏遇到的这套做法,有一个行业内的名字:快招。它已经被判决过了。2022年9月到2023年3月,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陆续审结茶芝兰系列案:金某等人虚构24个奶茶品牌对外招商,骗取5800名加盟商4.4亿元。主犯金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,罚金50万元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;其余68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十二年至三年一个月,二审维持原判。这起案件后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典型案例。
一边是一个人拿着合同投诉无门,一边是69个人被判刑、判决书写得清清楚楚。同一个套路,两种结局。这条分界线画在哪里,值得说清楚。
分界线画在“目的”两个字上。办案机关要认定的,是对方从一开始有没有打算让加盟商把店开下去。茶芝兰案里,品牌是虚构的,排队的人是雇来的,钱到账就被转走,公司随后注销——这些证据拼在一起,“非法占有”成立了,案子进了刑事程序。赵鹏遇到的小座茶不一样:公司真的存在,设备发了,物料供了,培训也办过,对方手里握着一份“我们履约了”的合同。店开不下去,可以解释成经营失败,也可以解释成骗局,光看他手里的合同和关掉的店,两种解释都成立。
差的那块证据在哪里?茶芝兰案能定罪,靠的是公司内部的东西:统一的话术本、资金到账后的流向、69名被告人的口供,还有5800名受害人互相印证的相同遭遇——这些东西放在一起,“骗在签约之前就开始了”才成立。而这些东西,赵鹏一样也拿不到。银行流水、员工培训记录、其他加盟商的名单,全在公司手里,只有公安机关立案之后才有权调取。可立案需要的恰恰也是这些证据:没有证据,不予立案;不予立案,就永远拿不到证据。赵鹏跑的那三个部门,每一个回答都合法,每一个也都帮不了他。
先把话说清楚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品牌实力、雇人排队制造生意好的假象、签完合同就消极履约,这些行为写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里,叫合同诈骗。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,没有什么“创业有风险”可以替它开脱,也没有什么“一个愿打一个愿挨”能把它洗成正常生意。
把判决说完,再来看它为什么能大面积存在。看清这个问题,目的只有一个:让准备掏加盟费的人知道坑长什么样,让做正规加盟的品牌知道自己为什么被连累。看清灰产在哪里生长,你才知道自己该避开什么。
先看钱。一个加盟商要掏出去的,通常是这样几笔:加盟费5万到15万,设备费5万到10万,首批物料3万到5万,再加上保证金、管理费、培训费。一个人凑齐30万到60万,是快招公司最欢迎的客人。
这些钱流向哪里?流向快招公司的账户,然后停在那里。正规茶饮品牌的收入,大头来自门店持续进货的物料差价,门店开得越久,总部赚得越多。快招公司赚的一直是加盟费本身,门店开不开得下去,跟它的收入没有关系。这一条差别,决定了它后面的全部动作。
从已经判决的案件里,可以看到这套做法的完整环节。茶芝兰案的团伙注册了24个品牌,同一批人马、同一套话术,在搜索引擎和短视频平台投放广告,把想加盟大品牌的人截到自己的“招商部”。考察可以报销路费,样板店的门口永远排着长队——后来查明,排队的人是雇来的,一天40到80元。为了让场面更可信,有的快招公司还会请来明星代言、网红探店,把背书做到明面上。
签完约、收完钱,态度就变了。选址随便指一个地方,培训两三天就结束,物料以远高于市场的价格强制供应,承诺的运营指导再也没有出现过。等到加盟商反应过来、准备起诉,公司账户上的钱已经转走,公司主体注销,原班人马换一家公司,注册新品牌重新招商。
抖茶控案几乎是同一条流水线。2024年5月央视报道,这个团伙以同样方式收取加盟费1200万元,14名被告人因合同诈骗罪获刑,案发后退缴1020万元。这套做法的每一步都不新鲜,新鲜的只有不断更换的品牌名字。
这样的套路能一轮一轮跑通,靠的是三块土壤。
第一块,想创业的人多,而且能被精确找到。短视频平台上,“90后辞职开奶茶店月入十万”一类的人设账号长期存在,评论区里挤满了想辞职的人。加盟广告顺着这些流量精准投放,看见广告的人,心里已经先有了“我也能行”的画面。快招公司要做的,只是在这个画面下面放一条招商链接。
第二块,被正规加盟挡在门外的人群。喜茶、蜜雪冰城、古茗对加盟商有资金、经验、区域的审核门槛,很多人达不到。“0经验也能开”“总部全包”“三个月回本”,这些广告,就是写给这批人看的。门槛越低,掏钱的理由就越充分。
第三块,定性上的缝隙。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要求特许人拥有至少两家直营店、经营超过一年,并在商务部备案。大量快招公司既没有直营店也没有备案,照样签约收钱。签了合同、发了设备,就有了“部分履约”的样子:公安机关容易把它当作经济纠纷,法院又说它涉嫌犯罪,受害人两头够不着。赵鹏跑的那三个部门,每一个都正好踩在这个空档上。
这条缝隙能长期存在,还有一个原因:快招公司的注册地、经营地、受害人所在地往往分散在不同城市。单个受害人报警时,涉案金额常常够不上立案标准;等全国各地的受害人各自碰过壁,公司已经注销,人也找不到了。
三个条件叠在一起,快招的生意模式就成立了:想创业的人不断出现,定性模糊,换一家公司重来的成本几乎是零。只要这三个条件还在,判掉一个茶芝兰,就还会有下一个。
危害从一组数字开始。茶芝兰案,5800名加盟商,4.4亿元,平均每户7.6万。这些钱里,有打工攒下的积蓄,有向亲友借的款,有准备治病救命的现金。合肥一位23岁的加盟商,签约半年赔了十几万。吉林一位加盟商花25万签下两个区域的代理,前后亏进去60万,案件还在审理中。南京一起同类案件里,主犯获刑十年十个月。
这些案件的判决书有一个共同点:被告人的辩解理由几乎一样——“我们提供了设备、物料和培训,是在正常履约”。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给出了回答:所谓的履约,只是拖延时间、掩盖非法占有目的的表面动作。
数字背后是一个个具体的家庭。有人在维权群里说,加盟的钱原本是准备给孩子上学的;有人把县城的房子抵押出去,门店关了之后,每个月还要还贷款。5800这个数字读起来很平,拆开来,是5800个家庭被改写的日子。
危害不止落在加盟商头上。正牌鹿角巷为了清理市面上的山寨门店,前后投入1亿元维权,打掉7000多家假店,数量是正牌门店的几十倍——这些假店的源头,很多出自快招公司批量注册的仿冒品牌。为快招品牌站过台的明星,案发后排队道歉、解约,公众形象跟着受损。
更长远的影响落在行业信誉上。快招案反复曝光之后,“加盟等于割韭菜”的印象在公共讨论里越坐越实。近真商学出品《商业暗流》一直在跟踪这类水面之下的生意:一批人设的局,让整个特许加盟行业一起背锅——守规矩做品牌、靠门店长期经营来赚钱的企业,招加盟商时要多花一倍力气自证清白。
把这套做法拆完,有三个信号可以拿来对照任何一份加盟邀约。这三个信号不需要懂法律,也不需要懂奶茶,只需要在掏钱之前多问几句话、多查一次系统。
第一,查备案。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免费开放,输入品牌名,查不到备案记录的,转身就走。这个动作只要半天,能挡掉市面上大部分快招公司。
第二,看钱的流向。问清楚对方收入的大头来自哪里:来自加盟费、设备费,还是来自门店长期进货的差价。前一种结构里,你的店开得怎么样,与对方无关。
第三,警惕话术升级。已经有快招公司改口“不收加盟费”,改收培训费、管理费、保证金。钱的名目换了,流向没变。
茶芝兰案判决书里写的24个品牌,今天大半已经消失,但开快招公司的人没有消失,品牌名字换一批,生意照做。快招公司赌的就是那半天——赌你不查、不细问,发现被骗之后又自认倒霉。签合同之前花半天查一次备案,比关门之后跑三个部门有用得多。